[工作筆記]網際網路電子發票開立流程

民國103年1月1日起,網際網路電子發票開始限制發票字軌只能使用丁種字軌,然後又推說如果利用網際網路電子發票開立B2B交易情形,只能接受丁種字軌,這表示,另外一方也必須用網際網路電子發票…看來國稅局在103年度要強推B2B的電子發票了。

不管怎樣,這個也是一個趨勢,雖然現在開立的方法或是平台(還得獎…這好笑了吧, 請個F2E處理一下你的頁面吧。還是說設計者都沒有自己操作過)都還很鳥,如果要利用媒體檔上傳的方式,這個門檻又很高,因為那個該死的規格書又寫的很艱澀。(只是要罵一下)…

帳號申請網址: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還是稍微整理一下開立流程:

一般開立

  1. 賣方開立發票
  2. 買方收到開立通知
  3. 買方接收開立發票
  4. 賣方收到接收通知
  5. 完成開立動作

退回發票

  1. 賣方開立發票
  2. 買方收到通知
  3. 買方退回發票
  4. 賣方確認發票退回
  5. 完成動作

作廢發要

  1. 賣方作廢發票
  2. 買方收到通知
  3. 買方確認發票作廢
  4. 完成動作

B2B交換資料,發票狀態有幾種,其意義為何?

銷項發票狀態 開立 :已新增發票,尚未憑證寄送 已寄送:已憑證寄送,資料傳送中 已讀取:買方已讀取 尚未完成進項發票寄送確認 已確認:買方已完成進項發票寄送確認 進項發票狀態 開立   :賣方已憑證寄送發票,買方尚未讀取 已讀取  :買方已讀取發票,尚未完成進項發票寄送確認 確認寄送中:進項發票寄送確認,資料傳送中 已確認  :買方已完成進項發票寄送確認

買方營業人若無工商憑證是否可接收發票?

請賣方營業人至基本資料/交易對象資料維護建立買方資料並設定交易暗語,買方即可以交易暗語寄送發票。 惟作廢發票及發票退回確認僅能使用憑證接收,不得使用交易暗語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