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3年1月1日起,網際網路電子發票開始限制發票字軌只能使用丁種字軌,然後又推說如果利用網際網路電子發票開立B2B交易情形,只能接受丁種字軌,這表示,另外一方也必須用網際網路電子發票…看來國稅局在103年度要強推B2B的電子發票了。
不管怎樣,這個也是一個趨勢,雖然現在開立的方法或是平台(還得獎…這好笑了吧, 請個F2E處理一下你的頁面吧。還是說設計者都沒有自己操作過)都還很鳥,如果要利用媒體檔上傳的方式,這個門檻又很高,因為那個該死的規格書又寫的很艱澀。(只是要罵一下)…
帳號申請網址: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
還是稍微整理一下開立流程:
一般開立
- 賣方開立發票
- 買方收到開立通知
- 買方接收開立發票
- 賣方收到接收通知
- 完成開立動作
退回發票
- 賣方開立發票
- 買方收到通知
- 買方退回發票
- 賣方確認發票退回
- 完成動作
作廢發要
- 賣方作廢發票
- 買方收到通知
- 買方確認發票作廢
- 完成動作
B2B交換資料,發票狀態有幾種,其意義為何?
銷項發票狀態 開立 :已新增發票,尚未憑證寄送 已寄送:已憑證寄送,資料傳送中 已讀取:買方已讀取 尚未完成進項發票寄送確認 已確認:買方已完成進項發票寄送確認 進項發票狀態 開立 :賣方已憑證寄送發票,買方尚未讀取 已讀取 :買方已讀取發票,尚未完成進項發票寄送確認 確認寄送中:進項發票寄送確認,資料傳送中 已確認 :買方已完成進項發票寄送確認
買方營業人若無工商憑證是否可接收發票?
請賣方營業人至基本資料/交易對象資料維護建立買方資料並設定交易暗語,買方即可以交易暗語寄送發票。 惟作廢發票及發票退回確認僅能使用憑證接收,不得使用交易暗語接收。